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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新书不当营销 虚假宣传犯法

时间:2014-02-08 13:27:40 来源:

  □本报讯 于桂红/报道

  近日,吉林市工商局船营分局查处一起云南省某公司发行书随赠虚假宣传品不正当竞争案。经查,当事人在2012年6月印发《无病到天年》一书和附赠《国学医典养生速用手册》,其包装内黄纸带正面印有“……92岁高龄,身体机能有如40多岁,行医70年,独创养生之法……”等内容。该书封面上边印有黑底黄字“首席国医大师路志正养生笔记”字样,下面黄底黑字印有“家庭成员使用后全部健康长寿——行而有效”的字样等。当事人宣称“92岁高龄,身体机能有如40多岁”不具备法律效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答复称,国家没有评选“首席国医大师”“家庭成员使用后全部健康长寿——行而有效”没有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船营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恶性影响,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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