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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关键是严惩

时间:2014-01-21 17:01:50 来源:

局成为反腐倡廉、整治腐败的最高机关,直接隶属于内阁总理,贪污调查局的局长和副局长由总理直接任命并且只对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的每一名官员都有经过局长签署的委任状并以此为法律授权的依据。

  第三,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管。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新加坡先后颁布《公务员法》、《公务员守则和纪律条例》、《财产申报法》等相关法规,实施严格、严密的财产申报制度,公务员及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各类财产不仅在聘用前要申报,任职期间也要每年申报;实施公务日记制度,要求公务员详细记录公务行为,由本部门常务秘书负责定期详细审查,发现问题必须送交贪污调查局处理。高级公务员的自由裁量权也由严格的监督、检查、控制和定期轮岗制度加以限制。

  最后是确定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形成反对贪腐的合力。新加坡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民众的有关贪腐的任何举报,贪污调查局都积极受理。

  作者: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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